我们买的房子2012年签订的购房协议,但是3年没装修没入住,期间去过热力公司报停,热力公司拒绝报停,2016入住了,去缴费是公司要求从2012年全额补交,我们不同意,之后就一直在搁置这个问题,到了2月份,热力公司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关闭了阀门,今年我亲自去问清情况,为什么没入住拒绝报停,入住了却强停,他们说公司规定新小区前两年不容许报停,现在可以报停了,我要求找他们负责人协商,他们却说负责人不在这里,他们这个行为合法吗,我该怎么交供暖费
2025-03-04 21:3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屋在2012年签订购房协议时并未完成装修和入住,因此可能存在延期交付的情况。如果您于2016年完成了装修并入住,那么您有权享受相应的服务,包括供暖费用。 关于热力公司的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热力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未能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则可能构成违约。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与热力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直接联系热力公司,说明您的诉求,并尝试达成共识。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您认为热力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行业规范,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如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热力公司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失或者损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在签署任何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条款,并保留好所有书面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