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审法院做出撤销己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裁定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不开庭审理直接裁定驳回合法吗
2024-10-06 14: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后,如果认为一审法院未按照法律规定开庭审理案件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作出裁判,则可以申请再审。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审判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有权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认为一审法院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即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且可以在申请再审的同时向该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请求对该案进行重新审理。 至于你提到的“中院不开庭审理直接裁定驳回”,这可能是由于一些特殊情况导致的程序上的简化或不完全遵循法律规定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建议你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理解你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