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十八岁!去年年底有个人用我身份证在农村信用社贷了十万块!那时候我还未成年!已经上征信逾期了!马上就是黑户!我要是起诉他能给我还上吗?我没有收取他一分钱!也没有合同!我和我一个朋友都是这样!互相担保的!只有人证!请律师帮帮我!我这种情况该不该起诉他!
2024-11-24 05:16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并且没有签订正式的贷款合同或协议,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可能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看看是否能够达成还款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但是,在提起诉讼前,最好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同时,也可以尝试联系对方的银行或者贷款机构,了解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如分期还款或者减免部分利息等。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