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骑三轮车(刚提出来的,无牌照)正常行驶,两名七八岁儿童追打嬉闹,横穿马路撞到我爸车前面,目前小腿骨折,请问我爸要付全责吗?在县医院住了六天后直接自己转到省儿童医院,所有重复检查的费用我要承担吗,谢谢
2024-07-19 22:36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对事故承担责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提到的情况是未成年人的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对于您的父亲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的问题,这取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和交通规则的规定。通常来说,如果未成年人是在没有成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活动,他们可能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他们的行为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或者过失的。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警部门的调查结果。 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与事故无关,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此外,您也可以要求赔偿因误工损失、护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最后,我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