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驾驶一辆农用车,夜里11点因车辆故障无法移动,将车辆停在右侧路肩上,当时也有放安全警告标志,车辆也开启了危险信号灯,然后将车子锁上回家去找修理工,但早上8点回来时车子已经不在了,后来打电话咨询说是我的车停在那里被一辆电动车追尾,导致电动车车主当场死亡,我车子已经被拖走,请问这种情况交警会怎样划分责任,我车子只有交强险
2024-07-20 00:04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你的农用车在夜间停车后没有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车辆移动,例如开启警示灯或放置警示标志等,那么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此外,如果电动车车主因为你的行为而遭受意外损失(如死亡),则可能会涉及到侵权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交警会在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来判定事故的责任比例。如果电动车车主的死亡与你驾驶的农用车有关联性,且存在过错,则你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然而,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由交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对于你的车,虽然它已经不在了,但因为你提供了警示标志并确保了车辆的安全状态,理论上应该可以避免这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相关的费用,包括修理费、丧葬费、误工费等。 最后,建议你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处理相关事宜。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