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借的钱,现离婚,离婚协议是说借的钱由女方偿还与男方无关,但借条是男方签的字,现在找女方还钱女方不承认,她说谁签的字找谁,我想问一下这钱到底该找谁要
2024-07-31 12:23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如果婚姻关系中存在借款的事实,并且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那么在协议中约定借款由女方偿还可能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借款是在婚姻关系期间发生的,而且借款金额较大或者对一方的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那么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还需要向对方追偿。 其次,在借贷过程中,借款人和贷款人通常会签署一份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是由借款人本人签署的,而借款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借款很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即使借款不是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也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以便能够证明借款的存在和性质。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的来说,对于此类问题,建议先详细了解情况,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