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的,我家的地在村边上,现在村里要收了盖公园,说是一年800元,并且说土地年限一共30年,现在还有8年时间。但是不确定村里是否真的是建公园,有人说要盖房卖出去?请问这个合法吗,村里补偿的合理吗?
2024-10-26 07:45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关于您提到的村边地上建公园的问题,如果该规划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那么该行为是合法的。不过,具体到您所描述的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村内的规划方案以及政府的相关文件。 至于补偿款的具体数额,也需要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一般来说,补偿应当包括对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合理补偿,同时也要考虑被征用土地的价值以及村民的安置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您认为补偿不合理或存在不公正之处,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帮助。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村委会沟通协商,详细了解相关事宜,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