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5月从张家口新基业房地产首付约9万,余款工行按揭购买皇城世纪苑一套现房,开发商一直各种理由不给备案办房本,本人因不急着入住就搁置了,至2014冬才知道开发商因诈骗违约等其他经济问题跑路,我本人以及 一二三期几十位业主都无法办理房本,因结婚用房我开始装修入住,06年被法院告知我的房子以及多位业主都被开发商在11年抵押到另一银行贷款,法院要查封,我们作为第三人提出异意,市中院一审二审我们胜诉。17年11月9日晚房门被撬,这批人同样也有购房合同,说房子是他们的,在2012年一共9套抵押给他们,重要的是开发商当时带他们去房管所做了备案 ,现在撬门闯入的事派出所说管不了,都有合同都合法让我们自己找
2025-03-03 18:56您的情况涉及到房屋买卖和债权债务纠纷等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开发商跑路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已经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房产被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事情,这可能涉及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关系。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借款合同无效或撤销,或者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最后,关于撬门闯入的行为,虽然派出所表示无法处理,但建议您尽快报警处理,以便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协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