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5年前我们公司资金紧张,老板向员工集资,0,15的理想,10000万每月1500利息,给我们都打的条期限1年,现在老板也是法人为经过我们容许自己带子钱去投资其他项目,说3年以后还本金或利息,还给大家都寄来一封信,我现在就是想问问,公司现在他老婆经营,假如我拿他的货款,我触犯法律吗?
2025-03-03 19:28尊敬的客户, 首先,关于您的情况,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清偿债务后,债权人仍然要求其偿还剩余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即使您的朋友已经将一部分款项用于投资其他项目,并且承诺在三年后还款给您,也不能视为免除债务人的责任。 此外,如果您认为您的朋友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建议您及时与您的朋友沟通,协商解决此事。 最后,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采取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因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