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到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是否合法,我是被告把别人小孩烫伤,也评10级伤残,9年后她又在整形美容院治疗,到整形美容开去后续治疗病历,擅自到鉴定中心去鉴定。
2025-02-23 14:16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您作为被告,在处理原告起诉您损害他人权益的案件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您认为您的行为没有违法,您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己的无过错和正当防卫,并要求对方负担相应的费用。 至于你提到的擅自进行伤情鉴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鉴定,但必须提供相关的材料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因此,如果您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以自行前往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 请注意,任何未经允许擅自行动的行为都可能违反法律法规,建议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同时,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