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对方全责,保险公司赔14万合理吗,有打官司必要吗,谢谢!
2025-06-08 23: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如果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因此,在本案例中,首先应该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即对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然后才能考虑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由于我无法直接查询到具体的案情信息,因此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但一般来说,赔偿金额会根据受害人的具体伤情和受伤程度来确定,可能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如果您认为对方完全承担责任不合理,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同时,考虑到交通事故可能引发一系列后续问题,如车辆维修、修理等相关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纠纷,建议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