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4年离婚,有一女2006年出生,女方提出离,协议女儿抚养权给我,女方承诺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支付到满十八周岁止,到现在为止已有3年多快4年,以各种理由一分抚养费没给我(男方),请问我是在我当地法院起诉 还是到她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她现在居住在外地).
2025-05-02 22:55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情况,建议您首先联系当地的人民法院了解相关诉讼程序和管辖规定。通常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将案件提交给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如果您希望保留对子女的监护权,并且认为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您可能需要收集更多证据证明对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的事实。例如,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等支持性材料。同时,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您的诉讼过程,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务必注意遵守当地的诉讼程序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不必要的麻烦或后果。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