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按揭由配偶还,延期了怎么办?
3天前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种。 夫妻一方或双方所有的房产;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受赠获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依法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责任。(1)由双方协议清偿;(2)协议不成时,由双方平均分担;(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离婚时,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该笔贷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五、在上述情况下,如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需要申请执行的话,建议先找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和调解,以免因错误理解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