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的是合同纠纷、我爸今年三月份在工地上出了事故、导致现在高位截瘫、确认为一级残疾、这个工地是水利局的工程、甲方公司中了标承包给我爸、我爸属于私人、当时他们之间是签了一份合同、合同上有注明乙方若在工地上出了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是合同甲方并没有盖公章、只是由负责人签字、所以现在甲方公司根本没有派一个人来医院看过我爸、更别说负责任了、这样的合同有意义吗?
2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咨询的问题与法律相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合同无效或存在其他争议,则应通过诉讼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首先收集并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医疗证明、事故发生时的情况说明等。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合同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争议,您可以考虑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并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法律事务时,务必谨慎行事,确保所有行动都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