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院,政法,司法,三方工作人员调解,甲乙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而在协议中,有一条是膽养父母亲问题:甲方为了悔约,在违心的情况下才接受老人。而另外两条协议:“一是七分地田亩;二是老台基房舍”。甲方违约仍然霸占。并且甲方在后来中做出了让人发直的事来,不仅锯乙方门锁,还投毒毁害了乙方青苗,又强占乙方分配的田地,盗用乙方的电费款,本地派出机关不管,而地方行政部门又处理不了,甲方现气焰非常嚣张。请问我现该向上一级哪个部门投诉为好。
3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建议您联系当地的人民法院,向他们报告此事,并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和解决。您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 如果您对当地人民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有权重新审理案件,并作出最终裁决。 如果您认为上级人民法院的处理结果仍不公正,还可以考虑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有责任监督各级法院的工作,确保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在整个过程中,您应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将来需要时进行申诉或诉讼。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