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二手房交易我是卖方,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了,但是对方不肯收楼,说是因为尾款银行贷款没到位所以不收楼。目前物业费双方都不交。请问这是谁的责任?
6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买卖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条件和付款方式,则可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归属。 在实践中,通常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卖方应当将房屋移交给买方使用,并且支付相应的费用,如物业管理费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应承担向买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相关费用的责任。 至于尾款银行贷款的问题,这通常是通过买卖双方协商解决的。如果买卖双方无法就该问题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建议您与买方沟通清楚具体情况,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