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人社局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8天前《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9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根据上述规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参考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医疗资料、病历等信息。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一些具体的评估指标或标准,这些标准通常由专业的医学专家根据科学的方法和原则制定出来。 在2018年之前,重庆市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可能基于当时的规定或者相关文件。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对于工伤伤残等级的划分可能存在一定的变化,具体的标准也可能会有所调整。因此,在进行工伤伤残鉴定时,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最新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