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上海,婚前2009年用过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与父母共有的名字,婚后如准备再购入一套,是按首套房算还是二套房
2025-02-16 16:1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纳税人,在出售原购房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您在婚前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与父母共有,则该房产属于您婚前所有,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至于再次购房,如果您的配偶也符合上述条件并愿意一同购房,那么按照新的房地产政策规定,无论是首次购房还是再次购房,都可以享受契税减免政策,即对于首次购房的家庭,可以减半征收契税;而对于第二次购房的家庭,可以免除契税。不过具体是否能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还需要参考最新的房地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房地产政策及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或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