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七级单位每月补助9元是否合法 我于1986年工伤后经签定为7级 工伤证下发后一直每月补助9元至今
2024-09-14 13:0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三条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第八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5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40%。” 综上所述,你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的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如果你需要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数额,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