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款买一58.6平方的商铺,购房合同到2015年9月交房,延期一年多未交房,而且购房合同到现在也没在房产局备案,中间催促好多次开发商一直在拖,而且我买那商铺前面的路面未整理,其他好多家都交房了,现在的情况是房产公司没变,法人变更了,开发商又要求重新签合同便于备案,而且签合同的日期就写现在的日期,等于把两年的违约金不给了,违约金算到现在是7万元左右。我下步该怎么办
2024-08-31 15:43首先,您有权根据《民法典》第523条的规定,在房屋未能按时交付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其次,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尽快联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和相关部门,了解您的购房合同是否已进行备案,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与新的开发商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需求,要求他们遵守法律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如果需要,可以寻求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快地解决问题。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催款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证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