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21号开车就坏,唐山车11万,汽贸公司,有合同,有三包,贷款买的,25日,
2025-05-02 22:05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购买车辆时存在以下几点。 车辆在2018年1月18日发生故障,但直到2018年1月25日才向汽车销售商(汽贸公司)提出索赔。 您与汽贸公司的合同中可能包含维修服务条款,这意味着您有权要求汽贸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为您修复车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汽贸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或更换车辆,您有权要求退款,并且有权要求赔偿因车辆损坏给您带来的损失。 如果汽贸公司拒绝提供维修服务或者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维修,您可以选择将车辆送至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由于您是通过贷款方式购车,因此您还需要考虑还款计划和违约责任的问题。建议您及时与汽贸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您对上述信息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