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问题!我和合伙人在湘西那里承接了一个装修工程,工程已完工甲方没钱结,就把修的商品房几套做为抵押,我们和甲方签的合同上只有我那合伙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应为钱方面已产生纠纷,合伙人同意我搞房子,我现在就是把房子购房合同上写我的名字!假如到时候我和合伙人再产生纠纷的话这房子是不是还是我一人的! 还麻烦问一下我以工程款抵押的房子不算是腾房吧!
2025-03-25 17:57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希望将合作项目中房产作为抵押物,并且想要更改房产的所有权人为自己,那么在法律上,您的做法是可行的。然而,在此之前,请确保您已经获得所有相关方(包括合伙人的同意)。 至于关于是否属于“腾房”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腾房”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后,按照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向购房者交付房屋的行为。而在这个案例中,虽然您想将房产所有权变更至自己的名下,但并没有涉及到实际的房屋交付给买家的过程。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并不属于“腾房”。 总之,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应的书面文件确认,可以合法地改变房产的所有权人,从而保护您的权益。同时,建议在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到个人财产或利益的重大决策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