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门面没有住房,这个门面被别人拿去银行抵押贷款五年。(现在贷款一年不到)因为差别人借款,咨询一下执行局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呢?
2025-06-18 03:5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43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书面合同,保证人和债权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也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债权人请求以担保物的价值就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的。 在本题中,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并且债务人已经将门面作为担保物用于抵押贷款,则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贷款。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先向债务人催要款项,否则无法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债权人还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法律途径来追讨欠款,例如通过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