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免费咨询我想请问你一下,我在厂里上班。我不做了,但是他一份工作不给我,我可不可以去下劳动局。我写的辞职报告,他说我一个月做完再可以辞职,但是我一个月不想做我就走啦。但是他一分钱都不给我。他说过了,如果我马上走就扣钱。,我没有说我没有意见,但是她一分都不给我,我肯定有意见的。
2025-10-01 11:4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可能包括工资支付、工作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首先,确保您了解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待遇等。 检查合同条款。仔细检查您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确认是否存在关于提前解除合同的规定,以及如何处理提前离职的情况。 联系公司协商。尝试与雇主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也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您的问题,或者您的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遵守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希望您能妥善处理这个问题,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