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的价值60万的红木家具被大城县法院无故查封并且被处理了,我上诉到法院,法院给我驳回了,说是此案已终结,我就是想问问为什么我自己的东西,我也不欠任何人的,法院评什么不给我。
2025-03-24 14:31很遗憾听到您的遭遇。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并且判决结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如果您对法院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或提起申诉。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向检察院反映情况,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