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为欠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现在居住的楼房抵押给别人,该楼房是村里拆迁我爷爷的老宅子分的安置楼,大队部没有办理房产证,只有一个房产证明在我爷爷名下。但是该楼房当时家里已经花8万元买了下来,留作我结婚使用,并没有将房产证明改至我名下。除了我爸爸,还有一个叔和两个姑姑,叔在爷爷去世不久也去世了,现在追债人突然拿着一份没有经过公证的手写合同来逼要我的楼房,合同也没有具体写楼房的单元信息,只写明将楼房抵押于对方。请问,这种合同能生效吗?请问,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写合同有效吗?请问,在抵押合同日期之后,由大队部出据证明本人为该楼房的房主证明还有效果吗?谢谢!
2025-02-14 09:44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点。 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存在有效的证据支持其真实性。 由于您提到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具体的房屋单元信息,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无论如何,这份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否则可能无效。 大队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以作为证明您拥有该楼房的依据之一,但需要注意的是,此类证明需要满足法定条件,且需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追债人的行为,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或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