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年在福州工地打工,老板拖欠我2万元的工资,对方一直不给,现在已经一年半了,当时没有欠条,但是有拖欠工资的流水,还有后来每次要款的电话录音。
2024-06-26 18:09您的情况属于劳动争议,即使没有书面欠条,您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首先,您应当收集所有能够证明您与老板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拖欠工资事实的证据,包括工资流水、电话录音等。这些证据虽然不是书面形式,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使用。 接下来,您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说明您的诉求。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您提到已经一年半了,所以需要尽快采取行动。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