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环。再行车道上。与同向行使的。电动车相撞。交警判我全责。对吗?
2025-03-03 18:30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责任认定。 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事故当事人应当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勘查事故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在本案例中,您作为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依据法律规定,如果存在过错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您是车辆的驾驶者,因此在该起事故中应该负全部责任。 如果您对此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