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女儿和未婚夫去年九月份定婚,但没结婚,于今年二月份怀孕,孕后让女儿回到娘家后,不闻不问,娘家多次电话婆家商量结婚事宜,婆家不予回答,女儿在万不得已情况下,到医院做了引产,事至现在婆家都不理,女儿要求对方赔偿精神省失和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合理吗
13天前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女方已经怀孕并决定终止妊娠,则可以视为是女性自主决定权的体现。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不应因此受到任何道德或法律责任的追究。 然而,在您提到的情况中,由于双方未进行正式婚姻登记,无法认定为夫妻关系。因此,无论是否进行引产,都无法构成对女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此外,即使存在某种法律上的责任,也必须基于男女平等的原则来确定,并且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出发,您女儿的主张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建议您与女儿一起寻求法律援助,以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和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