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提出离职,工作和财务均已交接过,公司仍以交接工作和财务账目不清为理由要求我回去重新办手续,不给我办离职手续
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交接工作,并且将财务账目等资料向用人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以交接工作和财务账目不清为由要求您回去重新办理手续,那么您的离职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您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个问题,说明自己的情况,并强调已经完成了交接工作和提供了财务账目的相关证明。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证据,如邮件、录音等,作为支持您离职请求的依据。 如果对方仍然坚持要求您回去重新办理手续,建议您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