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两个弟弟,他在世的时候已经分好了家,但其中属于我爷爷的一间,我二爷爷的一间和我三爷爷家的房一栋,嫌麻烦,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就把这两间房一起办到我三爷爷家名下了,我爷爷也一直相信兄弟间的感情不会变质,所以也没写什么书面说明,现在我爷爷去世多年,我叔是觉得该有的手续还是得补上,想让我三爷爷签份说明,可是我三爷爷现在却不认账了,不愿意签,所以,请问一下,像现在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我们可以胜诉吗?可以把原本属于我们的房产争取回来吗?虽然这两间房写的是我三爷爷的名字,但是属于我爷爷的一直是我奶奶在住,属于我二爷爷家的租给了别人也是我二爷爷收的房租,这些可以作为证据打赢官司么?
2025-10-09 14:50关于您提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爷爷应该有权获得这间房子的一部分,那么您需要证明自己具有合法继承权。 其次,关于产权登记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只有在产权转移时才需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而在此之前,即使产权登记在其他人名下,也不影响其实际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爷爷有权利保留这间房子,并且愿意继续居住,那么您可以要求将产权登记更改为您或您家人所有。 至于您提到的租金收入,这部分是否与房屋所有权有关,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然而,如果您认为这部分收入应归您所有,那么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例如,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租赁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来证明这一点。 最后,关于诉讼,由于涉及遗产分割等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并采取合适的行动。同时,考虑到财产争议往往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法律程序,建议您尽量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成本和时间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