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7年2月份在天津武清买了一套二手房,但由于房本还没下来,所以不能网签不能过户,只和房主还有中介签了一个三方协议,交了20万定金,后4月1号天津出台限购政策,我由于在北京工作没天津户口失去了购房资格,不能履行协议,协议中有关于政策原因的免责条款,请问我那20万定金能顺利退回吗?如果房主拖欠怎么办? 还有中介费能退回吗?谢谢!
2024-09-12 06:43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 关于您的定金退款问题,一般来说,购房者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要求退还定金。这些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房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并退款; -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解除合同并退款等。 然而,具体能否成功退款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您及时联系房产交易方和中介机构,详细了解相关事宜,并尽可能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至于中介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约,中介费是需要退还给中介方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交易时,中介方可能会收取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们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