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朋友在下班的路上骑电瓶车碰到人,把对方碰伤,警察判双方都有责任,朋友的单位要负责任吗,谢谢
2024-09-12 05:08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情况,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您的朋友与他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警方判定双方均有责任,则该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至于您提到的朋友所在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例如,如果单位对员工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并且未能有效执行这些要求,那么单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总之,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安全并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