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给一个关系挺好的同事以0.025利率打过去了10万块,当时他在外地办事没打借款条。本来想着就放几个月的事,后来他回来因为忙我们两一直没办借条这个手续。接着就过年了,没想到后来金融危机单位就开工了,我们也没有回去上班。事后要钱就一直让等着,中间也有两次想补手续但是他又去外地了,中间有一次有急事给我打了三千块,然后一拖就到了现在,前些日子忽然有一次打通电话了,我说起来钱给了一次,他说你有借条吧,我说当初没办手续,然后他就反应很诧异,说不可能。具体当初几月份打款因为年份太久了我记不清,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3-04 21:5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同事之间的借贷关系可能不完整或存在争议。如果您认为您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并且对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欠款。 如果您的证据不足以支持您的主张,或者对方表示不同意还款,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尝试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例如分期付款、延期支付等。 无论如何,建议您保留所有的相关记录和凭证,以便将来需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处理这个问题,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