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离婚19年了,现在房子要拆迁,离婚的时候离婚证上以写明,离婚后房产个一般,,可现在我公公死活不给,请问,这房产能要回来吗?
2024-09-01 21:19关于您提到的房屋拆迁事宜,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约定,则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可以参照当地的规定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如果您的公公去世前,他获得了与家庭成员有关的赔偿或补偿,这些款项应视为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您婆婆和公公之间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产归一人所有,并且该协议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房产应该归属于提出这一主张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公公正时明确表示愿意放弃这部分权益,否则房产将被视为由提出主张的人所拥有。 最后,建议您与公公协商解决此事,尽可能地达成一致意见。如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