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保安的,现在是做4休2,每天12小时,每个月会有54到65个小时是加班,然后年休的话一天就要扣除11小时加班时间,明年2月份要开始做4休1了,这个违法吗,包括年休的要扣钱,然后单位还让我们签自愿放弃剩下没休的年假单子,这个合理吗?谢谢
2025-04-13 06:41首先,关于您的工作安排和加班情况,需要明确的是《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确保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安排加班。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您提到的年休扣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如果单位要求您签署自愿放弃剩余未休年假的协议并扣减相应天数的工资,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能导致您因被迫签订无效合同而遭受损失。 至于是否可以将全年假期平均分配至每月,实际上这是由法律规定决定的,而不是由单位自行决定。通常情况下,法定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的假期安排是由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规定的,这些假期必须全部给员工享受。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加班政策以及年休假制度的具体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