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这边买房子,收取两万元团购费用说抵房款,两万抵三万,但是后来两万元不计入购房合同中,而且刚开始给的收据也要收回。他们自己也承认是他们私自收取的费用。请问怎么们让他退回。谢谢
24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误解和混淆。关于您提到的“两万元团购费用”,如果是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支付的一笔预付款项,那么这个费用是否被正确地体现在您的购房合同中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需要将所有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首付款、贷款申请费等)都详细记录在合同中,并明确这些款项如何与房价相匹配。如果您认为该团购费用没有得到充分的考虑或被错误地处理了,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一份详细的购房合同副本,以便进行比较和审查。 其次,关于“不计入购房合同”以及“要收回原收据”的情况,这可能意味着开发商有违反购房合同规定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联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了解是否有相关的投诉和调查程序可以启动。此外,您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这一行为,以寻求进一步的监管和处罚。 最后,请确保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希望上述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