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里是离异再婚的家庭,我今年19岁。我想请问一下,用我爸名字办的银行卡,存钱给我在外地上学用的。我与继母的关系一直很差,所以她能否在我和我爸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取走这个银行账户里的钱???银行卡在我手里。我爸给我的这些钱算不算我有所有权???如能告知我答案,万分感谢!!!
13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等。因此,即使您的父亲去世,如果他没有遗嘱指定您的母亲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那么您的母亲可能无法继承您的父亲在生前留下的财产。 其次,对于您提到的银行卡及存款,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予或遗赠协议,该笔款项通常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证据表明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其他形式的共有财产。 至于继母是否能够取走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这需要看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继母有权要求对这笔款项进行处置(例如,为了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则她可以这样做。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母没有合法的理由或者手续不齐全,强行取走这笔款项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 最后,如果您想了解具体的法律意见,请考虑咨询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