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山东省滨州市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追尾事故,2016年11月13日凌晨4点多因雾天前车没有开启双闪,没有任何灯光及反光条或放大号,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造成严重的追尾事故,我老公右腿骨折,副驾驶人员双腿粉碎性骨折,当时我家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可是发生事故后他们被救援人员救出送往医院,等我们到了在去找时行车记录仪没有了连接线都没有了,我们也去事发地找了,都没有,唯一的证据都没有了,我们该怎么办啊,我家的车是挂靠的,只有强制险,和三者险,我家经济实在无力承担,我们该怎么办啊!!
2024-07-17 14:38首先,您需要收集尽可能多的关于事故发生的所有信息。这包括所有目击者的证词,现场的照片,视频,以及任何可能的监控录像。 其次,您可以尝试联系保险公司,向他们报告事故并要求提供理赔服务。如果您的车辆是挂靠的,您需要确保您的保险公司知道这一点,并且了解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下的索赔。 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律师可以帮助您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索赔,并指导您如何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 最后,如果您认为对方有责任,请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