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2013年离的婚当时候他净身出户,后来为了孩子我们在2016年又复的婚,原来他不是净身出户吗?现在我想办房产证,当时候去民政局离婚协议意识三份。现在我们这两份已经丢了!请问去民政局能查着离婚协议书吗?那不属于我婚前财产吗?我想去办房产证,我应该怎么办?
2026-01-07 23:00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证据证明为个人所有。关于您提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当时民政部门确实保存了该协议书,并且在双方重新结婚后仍然存在,那么可以作为证明双方重新结婚的事实依据。 对于房产证的问题,如果原夫妻双方对房产进行了分割并签订了分割协议,则房产证上的名字通常会按照协议进行登记。如果您认为房产属于您的婚前财产,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主张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 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民政局或者律师事务所,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