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今年农历1月20生了个女,没有生之前讲过给她妹的,原因,是当时他们处于同居确恋二婚没登记,妹也刚结婚,知妹输卵管堵塞,从成年到34岁都没孕过,户口也上了在妹夫户口,父亲是她妹夫的名,母亲是她自己的名,没生之前提出过不给对方,但她妹向她要高款,因没钱只好又被钱压下了,只能认命,现在小孩5个多月了,妹给了她一些营养费,因吃在一起,产生矛盾,双方都不愿了,妹拿刀威胁,、逼她要十万元人工,和之前给的营养费,小孩一直是她母乳喂养,她妹也给工资她,请问还有机会要回吗。没有协议
2025-10-11 23:23对于您朋友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孩子出生时父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孩子的亲生父母为生父或者生母,即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在这种情况下,您朋友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营养费和人工费用。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孩子出生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因此无法确定孩子的亲生父母,这可能会影响您的朋友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 此外,如果您的朋友与孩子的母亲之间有其他纠纷,例如经济纠纷或家庭暴力等问题,这些问题也可能影响到她的权利和利益。 建议您朋友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自己在该情况下的具体权益,并寻求合法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