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个二手房,合同里也没注明房子里的电视机拿走还是留下。现在过了一年了,以前的那个房东想要回那个电视机,我们是有权利把电视机留下,还是得让他拿走?
2024-10-25 01:18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94条规定,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因此,在您购买二手房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电视等物品的所有权应由您拥有。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该电视是否归您所有,则按照法律规定,电视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卖方(即原房东)。除非有证据证明您已经支付了合理的费用,并且有权要求返还或保留电视,否则您无权留置该电视。 最后,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请及时向有关机构寻求帮助,如消费者协会、房产管理局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