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5年前离婚判孩子4岁归我,一年给孩子1000抚养费,直到现在也没拿过钱,再者1000元抚养费我认为少了,孩子要钱她也不给,所以我想强制执行,涉及到几个问题请你帮我,1.判决书丢了,法院需要我怎么办?2我想孩子生活费学费(15年没给,在加以后高中,大学)我想追加要10万合理吗?3不强制执行我什么拿不到,应该怎么样或注意什么能合理的拿到该要的,对方有固定工作
2025-04-25 23:22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问题,我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解答。 关于判决书丢失的问题。 如果您在离婚时没有保留一份完整的判决书副本,那么可能无法通过传统的诉讼程序来申请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与原审法院联系,询问是否可以重新制作一份判决书副本。 -如果法院同意重新制作,您可以按照新的判决书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如果法院不同意重新制作,您也可以考虑其他途径,如申请法院调取相关案件档案资料等。 关于追加孩子的教育费用问题。 对于孩子的教育费用,法律规定是应当由父母共同承担的。因此,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也应当视为双方的义务。如果您的孩子已经进入高中或者大学阶段,并且存在额外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需求,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对方支付这些费用。 关于强制执行的问题。 为了实现您的权利,您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争取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和相应的经济支持。 -首先,收集证明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证据,例如医疗费用、学校费用等; -其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 -最后,准备好必要的证据材料,如判决书副本、孩子的出生证、户口簿、医疗票据等,提交到法院进行立案。 请注意,具体操作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