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二人在2009年卖二塘一套房子,后来在县城又购了一套商品房,由于钱不够要银行贷款,因我们二人年纪太大贷不到款,就借儿子,儿媳的名字向银行贷款十五万,他们从没还一分钱,银行流水账可以证明,是我每个月从我工资卡取出转存贷款,此房是2010年交房,2011年6月办好证,2012年元月10号要他们写了声明书,说明此房子属于父母卖二塘房子购买的,不属于他们,和他们没关系,谁知2014年他们做生意亏欠了别人的钱,現已起诉扣押房子,那我该怎么办?那房子是我的吗?我能要回来吗,这房子是我唯一的一套房子,
1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夫妻二人在2009年以您的名义出售了二塘的房子,并且在县城又购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因为资金不足,您们向银行贷款购买了这套新房。但是,贷款人并没有偿还任何款项。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联系贷款银行并询问关于这笔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还款记录和逾期情况等。 将贷款合同副本提供给贷款银行,以便了解贷款条款和条件。 如果贷款已经过期或无法偿还,请及时与贷款银行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付款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 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并采取积极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