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我骑电动三轮车超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我车后方刮碰到了对方,(我当时没注意直接开车走了)致使对方左肩粉碎性骨折,9日交警联系我,当时我垫了1万元医药费,而现在医药费2万多了,今天交警又电话告知我交钱,请问我是现在交还是等对方出院之后再按责任赔偿
2025-03-31 13:08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事故中负有次要或同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首先,您已经支付了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并且目前医药费已经超过了一万元。因此,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在对方治疗结束后向其索赔剩余的医疗费用。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应该承担更多责任,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调解或者协商,以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和相应的赔偿金额。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要求和期望,以便更好地准备诉讼材料和进行后续的处理。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