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房东,把房子在中介的帮助下,房子租给陈某,当时合同签好后,合同为一年的,交租金为押一付三,三个月的租金、押金和物业费一共6100,当时陈某只交2100,中介开了交2100的证明,陈某说明天我把余下交齐,到了第二天他说房子这不好,那不好,提出让我把老式洗衣机换成全自动的洗衣机后才能补齐余钱,我就说不行合同已经签了,我只能给你提供合同所含的内容,之后租客一直不交钱,现在都4天过去了,我能不能解除合同,要是解除合同,我还退押金吗? 要不你给我一个更好的建议,谢谢!
2025-01-26 19:5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陈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并且约定每月支付3个月租金(即900元)作为押金和物业费。然而,陈某仅支付了两个月的租金(即1800元),剩余的钱未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但是,请注意以下几点。 请确保有充分的理由来支持您的决定,例如房屋状况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条件,或者存在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况。 在通知陈某解除租赁合同之前,务必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付款凭证、合同副本等。 如果陈某不同意解除合同或无法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如果您希望继续租赁该房产,建议重新协商租赁价格和条件,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