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女朋友是昆明人。我们准备婚前买房,我出了四万元剩余的都是女方那边出的,女方的家属想让我做个婚前财产公证,我想咨询的是我那四万元是贷款,目前正在还,还有就是我贷款的担保人是我的父母,这样可以公证吗?
2024-10-12 09:32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在结婚前对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公证的行为,旨在明确婚后财产归属。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确实已经支付了4万元作为首付款,并且贷款尚未偿还完毕,那么在婚前财产公证中,这笔款项可能被视为“赠与”或“出资”,而非借款。因为您已经付清了首付款,因此这部分资金应视为您的个人财产,而并非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贷款和担保人的问题,如果贷款是由您父母提供的,且担保人也是您父母,那么这种情况下,在婚前财产公证时,这笔贷款可能不会被单独列出。因为通常来说,贷款的金额会直接计入到一方的个人债务中,而不是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您只需证明您已支付了4万元作为首付款,其余部分由对方承担即可。 总之,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同时,请确保在办理任何财产公证手续之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