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05年买的房子(私人的,共3层,但有独立房产证,我买的3楼也就是顶楼),今年国家政策免费加一层坡屋,前后檐高2.4一2.7米,我提出要求要加层面积的二分之一,原房主说我无理取闹,所以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办?
2025-07-24 01:09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房屋进行改造或加建。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政府同意增加屋顶高度,那么您就有权要求相应比例的扩建费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您可能需要与开发商或者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并且需要遵循相关程序和规定。此外,您还需要考虑后续维护和使用的问题,确保新建筑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如果您有任何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建筑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