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半年又两次违纪,一次打瞌睡,一次是手机看电视,均是夜班,工作环境是仓库,夜班只有一个人,一般晚上都没有事做的,我是自动离职呢,还是开除,开除的话会有赔偿吗,公司规章规定两年内有两次书面警告,予以开除,不付赔偿金,我现在是怀孕初期,利大于弊吗
2025-07-23 23:50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在夜班时使用手机观看节目也属于严重违规。因此,您被给予两次书面警告是合理的。 关于是否自动离职或是否需要开除的问题,这取决于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政策。一般来说,如果员工的行为严重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秩序,或者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然而,这种情况下,公司通常会先尝试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至于是否会对怀孕初期产生不利影响,这主要取决于个人的身体状况和情况。在某些情况下,适当的休息和放松可能对孕妇的身体健康有益。但是,在考虑是否自动离职之前,建议您与公司的HR部门详细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请记住,无论哪种选择,都应该基于对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考虑。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担忧,建议及时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