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在承德市兴隆县,时间大致是5月底,造成当事人当场死亡,死者50多岁,个体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对方车辆除强制保险以外还有50万的商业保险。
2025-03-24 14:5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了解到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事故死亡,且事故责任认定为全责,则该方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车辆除了已经投保的强制保险外,还存在50万元的商业保险。这意味着,即使对方保险公司已支付了部分或全部的赔偿金,仍然可能有剩余的赔偿责任需要由另一方(即死者)的家庭或其他继承人来承担。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对此有疑问,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并确保相关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提醒您注意保存好与事故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处理。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您随时提问。